
手腕上的雪花博牛配资,我花了十年才敢露出来
新年第一天我穿浅色毛衣时,手腕上的白斑露出来了。你要是在三年前告诉我,我能这么坦然地让它晒太阳,我肯定觉得你在说笑话。
十五岁那年我第一次发现这块白斑,躲在浴室里哭到缺氧。我妈敲着门问我怎么了,我死咬着嘴唇不敢说。那时候我觉得天都塌了,偷偷用零花钱买了三瓶遮瑕膏,涂得手腕像刷了层水泥。
大学室友问我为什么夏天还穿长袖,我笑着说是防晒。其实后背早就被汗浸透了,可比起被人看见白斑,我宁愿中暑。最夸张是有次体育课跑八百米,我愣是裹着运动外套跑完全程,差点晕过去。
转折点是去年在儿童医院当志愿者。有个化疗的光头小姑娘突然抓住我的手,用脆生生的声音说:"姐姐你的花纹好特别呀,像不像奶油冰淇淋?"我愣在那半天说不出话,突然发现自己这些年较劲的对象,从来都不是那块白斑。
展开剩余54%现在我的梳妆台上还摆着药膏,但旁边多了一堆吊带裙。终于明白遮遮掩掩的日子里,我困住的其实是自己。上周同事直接问我是不是有白癜风,我点点头说对你要不要听听我和这块"小雪花"的故事?
昨天翻相册看到18岁生日照,那时我硬是PS掉了所有白斑。现在看反而觉得假,就像把维纳斯的手臂P回去,美是美了,但看着陌生。如今我30岁,终于敢素颜出门,才发现根本没人盯着我的手腕看。
前两天在电梯里遇到新来的实习生,小姑娘手腕上也有块硬币大的白斑。看她慌慌张藏袖口的样子,我故意把袖子挽得更高些。出电梯时她突然追上来,眼眶红红地说了声谢谢。那一刻我突然很想抱抱十五岁的自己。
药我还是每天涂,但不再掐表算着痊愈日期。就像园丁不会对着花苞吼"你怎么还不开",有些事急不得。昨天下班路上买了件鹅黄色针织衫,导购夸我肤色衬得好看——连专业人士都没发现我藏在衣领下的"小雪花"。
要是你也在和白癜风较劲博牛配资,我想说这个世界比我们想象中温柔得多。真正的自由不是没有白斑,是就算有白斑也敢穿短袖的自由。现在我偶尔还会遇见盯着我手腕看的人,但无所谓了,反正我腕表挺贵的,多看几眼也不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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